吴晶良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发展乡村旅游、助推乡村振兴相关的建议》我局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和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2024年4月接到市政协提案后,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高度重视,局领导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进行专题会办,并逐一研究落实意见,局办公室将提案涉及的任务内容分解至各业务处室,并明确工作计划,定期督查办理进展情况。
针对其中的建议,我们采纳了4条、落实了4条,具体情况如下: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乡村旅游发展,加快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探索构建了集美丽乡村、高效农业、乡土风情等于一体的乡村休闲旅游农业新格局,先后成功打造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区)2个、中国美丽休闲乡村3个、全国星级农业园区13个,省级休闲观光农业精品村22个、主题创意农园39个、农耕实践基地7个、康美基地6个,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2家、江苏省乡村旅游重点村12家,国家级丙级旅游民宿1家。
一、主要做法
1.打造重点品牌,激发文旅市场。依托“苏韵乡情”区域公用品牌建设,连续3年举办“苏韵乡情”乡村休闲旅游农业(宿迁)专场推介暨“宿有千香•霸王蟹”开捕仪式,激活壮大乡村休闲旅游农业市场。加大对休闲农业在用地和资金上的扶持力度,着力打造休闲农业精致景点,重点突出设施建设和项目开发。编制《宿迁市镇村发展规划(2022-2035年)》,制定《关于规范和促进我市旅游民宿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出台市级乡村旅游重点村评定细则与标准,规划引领全市乡村旅游发展。鼓励各乡镇通过“旅游+田园+民俗文化+特色餐饮+民宿”等多元方式,加强旅游业与其他产业联动,延长产业链,实现“农”“文”“旅”融合发展。
2.深挖特色资源,提升旅游品质。指导各地深入挖掘乡村文旅资源,结合现有特色资源和旅游发展实际,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乡村旅游产品。制定《宿迁市旅游民宿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鼓励各乡镇将改善后的农房改造成具有当地特色的民宿,加强乡村民宿的市场培育。近两年,全市围绕“西楚文化”“运河风情”“大湖湿地”“花乡浪漫”“酒香味道”“田园风光”“渔家灯火”等七大主题,建成旅游民宿22家,其中湖滨新区的桃李丽舍民宿被评为国家丙级旅游民宿。
3.强化营销推广,扩大品牌效益。安排乡村旅游业发展专项资金,利用社交媒体、短视频等新兴媒体,开展乡村旅游网络直播等营销活动,依托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乡村旅游资源和产品。举办宿迁乡村文化旅游季、乡村旅游产品推介会等活动,发布“寻乡宿迁”宿迁市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吸引更多游客关注和参与。
4.加大资金投入,服务乡村振兴。出台《宿迁市市级旅游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为评为国家、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国家甲、乙、丙级旅游民宿,民宿集聚区(村)给予相应政策奖励。积极向上争取,扶持乡村旅游产业发展,2023年全市财政争取6835万元省级现代农业发展资金,为乡村休闲旅游发展提供资金支持,推进乡村旅游与农耕、文化、康养等深度融合,培育发展观光、研学、科技、运动等新产业、新业态,打造特色“旅游+农业”。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围绕生产、生活、生态做好乡村旅游顶层设计,尊重乡风民意,以差异化定位、特色化建设为指导,突出各乡村旅游产品不同主题特色,使乡村旅游始终“看得见山、望得见水、记得住乡愁”。
1.突出品牌创建,提升产品质量。以国家文旅部、省文旅厅建设全国及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录为契机,加强重点村镇品牌建设。增创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镇不少于2家。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相关精神,坚持产业为主导、旅游创特色,通过“旅游+田园+民俗文化+特色餐饮+民宿”等多元方式,加强旅游业与其他产业联动,延长产业链,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2.完善功能配套,提升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依托自然和文化资源发展特色乡村民宿,满足游客特色餐饮、文化体验、休闲娱乐等方面需要;推动重点村加强交通设施完善,设置布局合理、顺畅的游览路线;健全乡村旅游信息咨询、智慧旅游、游客游憩、便民服务等游客服务设施。
3.推动人才振兴,注入发展动能。加强与高校合作,开展乡村旅游人才培训和科研项目。积极筹备乡村旅游驻村辅导员工作站建设,专家一对一辅导,优化旅游产品设计、指导旅游品牌建设、谋划旅游营销等各个方面给辅导村提供精准的发展建议,形成一批富有特色的乡村旅游品牌产品。
最后,感谢您对我市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关心,希望您一如既往关心支持宿迁文化旅游业的发展。
宿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4年6月24日
联 系 人:乔丹丹
联系电话:84338605;15205248521
抄 送:市政府办公室 市政协提案法制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