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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文创产品开发运营合作单位的公告

  • 发布日期: 2025-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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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文创开发水平,满足游客对博物馆文创产品的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文创产品开发运营合作单位。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概况

宿迁市博物馆为国家二级博物馆,位于江苏省宿迁市黄河南路,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展厅面积6000平方米,文创商店面积约250平方米,文物近万件组。馆藏文物种类齐全,其中新石器、夏商周以及秦汉时期的文物尤为丰富,为宿迁热门文化旅游场所,传统教育基地,也是宿迁的标志性建筑之一。

二、遴选对象

依法完成工商注册(民政登记)、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社会组织。

三、合作单位资质要求

1、拥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相关经营资质。

2、在文创产品开发、设计、生产及销售方面须拥有丰富经验,在博物馆产品开发方面需具有成功案例,能够独立完成文创产品的全链条设计、制作、运营。

3、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纳税信用和银行信用良好。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遴选的企业(社会组织)应认同宿迁市博物馆的文化理念和发展目标,服从博物馆内部管理制度,推动文博事业的发展。

四、合作内容

(一)文创产品开发、生产和销售。宿迁市博物馆将具有独特文化价值和知名度的IP进行授权,合作单位根据宿迁市博物馆藏品、文化及品牌特色进行创意设计、制作和销售等活动,打造独具特色的文创产品,实现规范化运营和品牌价值的提升。

(二)文创商店运营管理。合作单位负责宿迁市博物馆文创商店的日常运营管理,包括商品陈列、库存管理、顾客服务、营销推广等。

(三)品牌建设与宣传。合作单位需协助宿迁市博物馆进行文创商店的品牌建设,通过线上、线下渠道进行宣传推广,提升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

五、合作期限

文创商店运营合同期限为1年。合作期满如需要重新遴选的,原合作运营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六、其他事项

(一)报名方式。请将合作意向书、单位资质证明、文创产品案例(方案和合同)等材料发送至宿迁市博物馆指定的电子邮箱(sqbwg009@126.com)。报名时,邮件标题须注明报名单位全称,邮件正文报名资料中应写明项目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

(二)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8月14日止。

(三)评审流程。报名截止后,宿迁市博物馆将组织专家评审团对报名单位进行资质审查、成功案例、创意评估和市场潜力等多方面的综合评审。

(四)入选通知。评审结束后,入选单位将收到宿迁市博物馆的通知,并邀请参加后续的合同签订和合作筹备工作。

(五)联系方式。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合作详情,请致电宿迁市博物馆或发送邮件至电子邮箱。

联系部门:宿迁市博物馆办公室

联系电话:0527-84327009

         

宿迁市博物馆

2025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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