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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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宿迁市“乡村书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政策解读
索引号 01431983X/2022-00166 分类 政策文件及解读   文化    其他
发布机构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公开日期 2022-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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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乡村书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政策解读

为弘扬地方优秀传统文化,进一步加强苏北琴书、苏北大鼓、工鼓锣等地方曲艺保护和传承,因地制宜,推动曲艺惠民,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旅局联合印发了《宿迁市乡村书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以下简称计划),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过程

20222月,在市委宣传部的指导下,市文广旅局着手研究起草计划,组织业务处室多次深入基层开展调研走访,召开座谈会,讨论研究文件起草思路,确定文件内容框架。3月,市文广旅局牵头拟定文件初稿,分别征求了市委宣传部、各县区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建议,对反馈意见全部予以采纳,在此基础上,再次对文件稿进行修改打磨形成文件正式稿。

二、计划的主要内容

此计划共分活动主题、活动组织、计划安排、工作要求、2022年实施步骤五个方面,主要内容包括:

(一)活动主题。琴鼓乡村行·非遗惠百姓为主题。

(二)活动组织。由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旅局牵头,各县区、各功能区具体落实。

(三)计划安排。2022年起至2024年底,坚持分步实施、逐步推进的原则,依托现有的场所,加强曲艺人才队伍建设,开展书场表演活动,力争到2024年实现乡镇(街道)乡村书场活动全覆盖。

(四)工作要求。

一是达到三个相对固定。即每个书场的地点、表演人员、活动时间要实现相对固定。

1.书场选点。因地制宜,依托各乡镇(含涉农街道)、村(居)的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文化广场、乡村大舞台、文化大院、公园、城区和农村集市等室内外场所,游客服务中心、景区景点戏楼或开阔区域等设立书场

2.表演人员。根据各地曲种流布及演出人才状况,本着就近、便捷原则,以本土艺人为主、外请艺人为辅,建设一支相对固定的演出队伍,不断丰富演出内容,调动表演者的积极性,为基层群众提供更多的观演选择。

3.活动时间。每个书场表演活动时间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般选择在乡镇逢集日、传统节日、重要节庆日,以及旅游旺季等时间段为主。乡镇(街道)的书场,要固定在逢集日,确保集集都有演出,方便赶集群众观看。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根据自身情况,排定演出时间及计划安排,提前向社会公告,并长期坚持,逐渐形成相对固定的书场表演日。

二是职责要求。乡村书场采取属地原则,由书场布点所在地、所在单位负责书场建设、管理和使用。

1.宣传部门:各级宣传部门负责加强对书场意识形态管控,确保乡村书场为基层党的建设、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2.文旅部门:各级文旅主管部门负责日常业务指导、监督,要统一配备演出场所的文化标识,打造品牌;定期对参演人员进行培训,不断提高艺人的政治素养、表演水平;鼓励艺人上云和做好带徒传承等。

3.举办单位:各书场举办地主管单位,根据自身特点,提前排定书场演出计划,向社会公告;为书场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满足基本的演出条件;统筹建立乡村书场日常工作机制,保障书场常态健康运作;为参演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确保参演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做好疫情防护、演出秩序等安全保障。

三是经费扶持。乡村书场建设计划由市委宣传部会同市文广旅局年初下达,各书场所在地负责落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抓好全市面上工作的督查推进,并根据书场演出情况、人员培训情况、保护传承情况等给予相应的奖补。市委宣传部每年从市级文化惠民项目资金中拿出一定经费予以补助。

四是目标考核。乡村书场建设将纳入年度市委、市政府文化建设高质量目标考核,届时将按照考核有关要求进行,确保年度建设目标落到实处。

(五)2022年实施步骤。分规划布点、实施及考核三个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