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政府信息公开

名称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引号 01431983X/2020-00111 分类 信息公开制度   其他    通知
发布机构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公开日期 2020-09-18
文号 宿文广旅发﹝2020﹞94号 关键词
文件下载
时效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局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宿政办发〔2020〕41号)精神,大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现制定《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宿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0年9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严格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抓手,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促廉洁,推动“六稳”“六保”落地落实,以高水平政务公开助力文广旅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

一、持续推进用权公开透明

(一)全面公开权力配置信息。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及时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并向社会公开,着力推进减证便民等方面公开。(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市场处)

(二)推进市场监管公开及政务服务便利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职责、依据、标准、程序、结果、监督途径等信息,实现执法进度信息实时查询。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标准化建设,规范办事指南基础信息,实施办事材料标准化工作。加快智慧文旅建设,全面优化办事流程,利用互联网等技术手段让办理人动态掌握办事进展,最大限度实现网络化、透明化办事。加强“一件事”“一类事”等综合办事信息公开,提升办事便利度。(责任单位:市场处、执法支队)

(三)推进公开权力运行过程信息。构建完善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凡是涉及公众权益的重大行政决策,都应以适当方式听取利益相关方和公众意见。加强与省厅、省局对接,指导县(区)局做好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工作,及时总结推广有益经验成果。(责任单位:办公室)

(四)加强政府信息管理。认真梳理与本机关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相关的以及本机关制发的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集中统一对外公开,健全“立改废”机制,实行动态更新,并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失效文件清单,方便公众查询。(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

二、及时解读政策回应关切

(一)深入解读重要政策。重点围绕“六稳”“六保”,创新运用卡通动漫、音频视频、政策简明问答等多种形式,进行形象化、通俗化、多元化解读,全面阐释有关政策举措及其效果,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易获取、有实用,增强解读实效性。加大纾困和激发文旅市场活力的规模性政策公开力度,实时发布文旅资金申报、纾困等政策措施信息,解读好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责任单位:各处室、单位)

(二)提高政策解读规范性同步性。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确保政策内涵透明、信号清晰。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带头解读政策,主动引导预期,确保各项政策真正惠及市场主体。(责任单位:各处室、单位)

(三)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密切关注舆情热点问题和企业群众关注关切的堵点痛点,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回应,第一时间回应企业群众政策“问号”,及时解疑释惑,以权威信息引导舆情、化解矛盾。完善与宣传、网信等部门重大政务舆情信息共享、协同联动、快速反应机制。(责任单位:各处室、单位)

三、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一)规范公文制发管理。拟制公文时,要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文一并报批,向社会征求意见的需同时附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主动公开类文件,办公室需在文件印发后三天内通过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并按照要求格式统一移交电子档及纸质档至市档案馆。(责任单位:办公室,各处室、单位)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准确适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其他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严格规范依申请公开程序和答复文书格式。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对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发现的依法行政方面问题,及时向相关处室单位提出工作建议。对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可以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及时报局办公室主动公开。(责任单位:办公室、政策法规处)

(三)规范公开平台建设。严格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新要求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规定,切实优化门户网站公开平台设置,并将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按照“一个单位在同一平台只开设一个政务新媒体账号”原则,规范政务新媒体管理,强化信息发布、传播、互动、查询、办事服务等功能。(责任单位:办公室)

(四)完善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积极探索,推进文化类公共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动办事服务全过程公开透明,助力监管效能提升。(责任单位:办公室,各单位)

四、强化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及时研究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依法确定一名负责同志,履行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职责,纳入工作分工向社会公开,并报市政府公开办备案。(责任单位:办公室)

(二)强化公开培训。切实强化公开培训,提升公开工作业务素质。公开工作负责人通过各种渠道开展自学,及时掌握新的公开要求,按时参加市公开办举办的各类培训班,注重培训实效。(责任单位:办公室)

(三)强化督促检查。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局系统综合目标考评。年内开展政务公开专项督查评估不少于1次,提升公开实效。对依申请公开案件办理不规范的,予以扣分、问责处理。(责任单位:办公室)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