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繁荣宿迁群众文艺创作,加强群众文艺人才建设,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近日,宿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制定并印发了《宿迁“群英奖”评奖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发挥评奖制度、赛事活动对群众文艺创作党的激励作用,打造宿迁市群众文艺评选赛事活动品牌。日前,宿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智超对政策进行了解读。
一、“群英奖”设立的目的是什么?
答: “群英奖”评奖是我市为繁荣群众文艺创作,促进群众文艺作品质量提升,加强群众文艺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而设立。
二、“群英奖”的评奖周期是多久?
答:“群英奖”评奖与举办全市群众文艺展演“群英汇”相结合,每两年举办一届。
三、“群英奖”设置哪些奖项?
答:“群英奖”奖项包括舞台艺术类和美术类两大类别。舞台艺术类包括音乐、舞蹈、戏剧(含小戏、小品)和曲艺。美术类包括书法和绘画。舞台艺术类设“群英奖”和“优秀节目”两个奖项。每届评定“群英奖”不超过10个,“优秀节目”不超过15个。美术类设“群英奖”和“群英奖提名奖”两个奖项。每届评定“群英奖”不超过5个,“群英奖提名奖”不超过10个。
四、哪些对象可以参评“群英奖”?
答:参评者须是本市文艺院团、业余文艺团队和群众文化工作者、业余文艺爱好者(含驻宿部队、驻宿机构、在宿就读的大中专校学生等)。
五、“群英奖”参评作品需满足哪些条件?
答:参评作品需符合下列条件。
1.导向正确,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
2.形式新颖,技艺娴熟,富有艺术创新力、表现力和感染力;
3.内容丰富,讲述百姓故事,反映多彩生活,表达人民情怀,群众语言丰富,富有浓郁的生活气息和地方特色;
4.提倡小投入、小制作,有生活、接地气、有个性、有创意,小作品彰显大情怀。适合基层演出和交流推广。
六、“群英奖”的评奖程序是什么?
答:评奖分初评和终评两个阶段。初评由各县(区)文化主管部门组织,负责评出本行政区域内的参评作品。终评由宿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通过组织现场表演或展览展示的方式进行,由专家现场点评并评出获奖作品。获奖作品名单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