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2024年度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等次建议的公示
- 发布日期:
2025-03-26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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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文旅厅《关于做好2023—2024年度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工作的通知》精神,宿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启动了全市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工作。经传承人自评、县区初评、市局复核,确定19名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2023—2024年度评估等次建议。现将评估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26日至4月1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宿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公共服务处(非遗处),联系电话:0527—84353872,邮箱:sqwhc872@163.com。
附件:2023-2024年省级非遗代表性非遗人传承活动评估得分及等次建议汇总表
宿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5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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